艺术啊文学啊音乐啊这些东西,要是把标准定义丢一旁的话,我觉得可以这么定义:它们是人类对乏味感的一场无休止的对抗。

因为习惯是对美的最大摧残,就像枯燥的排比和老掉牙的比喻并不会使人们的心湖泛起一丝涟漪。所以艺术家们便以创作对抗乏味,从未知中发掘陌生的美感。在大家的妙手中流淌出的文字音符或者画作,共同的特点大概便是内里泛着与“平常”不一样的光彩,于是人们因习惯而沉寂的心弦被这种“不一样”拨弄的颤动起来,在脑海荡出一阵新奇而愉悦的波动,这时,艺术便产生了。

啧,突然发现尝试着对这些生活中常见的概念下定义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儿。